现实生活中,结婚一方在婚前因经营或居住需要而承租房屋,婚后用婚前个人资产购买的房屋且登记在一人名下,究竟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困惑着很多人。 本人的观点认为应属一方个人财产,因为从出资来源来看,婚前用个人款项出资即意味着出资人属于一人出资而非共同出资,其次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即意味着另一方明确放弃登记的所有权。这样无论是出资来源还是物权登记公示判断,所有权人都是一人所有,应属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