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晓社
律师
什么样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现实生活中,婚姻关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可能因协议离婚导致处理外部债务时存在约定不明或约定不当情形,一方在解除婚姻关系后仍被外部债权人诉至法院要求承担共同债务。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呢? 第一种婚前情形:婚前一方外部举债所负个人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向举债方要求偿还。但如果债权人的借条中约定的借款用途或实际用途为用于婚后家庭生活的,则另一方也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婚前一方举债用于购买房屋,该房屋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的婚房。 第二种婚后情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举债务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举债的债务 (二)夫妻一方举债,但另一方在事后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如一方举债,另一方收到该笔款项 (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如为子女交学费一方所负债务,仍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四)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
2021-04-04 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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